Bentram le Diable

本来就是一人圈,我他妈还要搞拉郎,我无所畏惧。




偶尔,或者不那么偶尔,班特兰姆会想自己是如何落到这一地步的。啊,是了是了——这大概就是在地狱门口高喊自己不介意背弃地狱的结果。他是个失败的父亲,毫无疑问,而且还是个失败的恶魔。说真的,这糟透了:梅菲斯特偶尔回来看看他备受折磨的样子,顺带冷嘲热讽几句。没错没错,梅菲斯特也没得到浮士德的灵魂,可至少拦下他的是耶和华老头而不是个什么不知所谓的野村姑。

烈火、镣铐、鞭笞、嘲弄——总之,你能想到的地狱所能提供的全套服务,班特兰姆都享用过一轮,或者不止一轮。谁知道呢,他早就没记着了。如果他已经失去了他的挚爱,这一切烦忧又与他何干!啊啊,只差一点!只差一点,罗伯特就会跟他走的。直到现在,他也坚信这一点:也许是自我欺骗,也许不是。这都不重要了。伟大而忧虑的十九世纪,谁能保证任何事呢?一切不可能的都成为了可能,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了。而人类尚没有终结,历史也没有。随他们怎么说吧——谁能说恶魔是不需要信仰的呢?至少,一个信念足以让他挨过那些折磨。甚至,他可以相当自豪地宣称,他甚至不曾为之落泪。坦诚说,人们也得站在小罗伯特的角度想想:一个酒肉朋友,先是变成了他父亲,然后还变成了恶魔。哪有无辜可怜平庸的凡人接受得了这个,尤其是还得加上一条时间限制。一个被诅咒的午夜。真的,班特兰姆不觉得有谁能做得比他更好了:只差一点!小罗伯特就会和他走。然后呢,他会成为地狱里五个世纪以来第一个成功拐骗到一个灵魂的恶魔(说真的,班特兰姆不认为自己是在拐骗他。他对小罗伯特的情感,对着路西法发誓吧,是最真诚的。)可是午夜的钟声响了,当当当,故事结束了,大地裂开一条缝,他回到了这个无望的深渊。哀歌甚至没来得及响起……小罗伯特在那儿徘徊不安、犹豫不决,放任命运做出抉择,就像是他出生的时候那么弱小无助,没一点儿自己的主见。唉,目睹了那可怖场景的小罗伯特该多么寝食难安啊,他会为这个失败的父亲流泪么?他当然会,他那么乖巧,那么善良,那么纯真……班特兰姆想象着小罗伯特为他悲伤的情景,说不定他会吃不下饭,再过不多久就会因忧虑而死。然后他们就能在这深渊里团聚。他们会把地狱闹个天翻地覆,但首先……

于是吧,不知道哪一天,小罗伯特真的来了。班特兰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或许是幻觉,或许是鲜血模糊了他的视野,竟让他看到了这不可能的情景——,没有一个小鬼能虚构出如此真实的场景:小罗伯特高举着一柄剑——来自他至高无上的公主殿下的馈赠,被圣水洗礼——骑着一匹漂亮的白马跃过熔岩,来到他的面前。那柄神圣的剑砍断了他身上的锁链,他无力的四肢根本没法儿支撑起这个残破的身子,他觉得自己也许要直直扑进身前的岩浆里——幸好小罗伯特接住了他。罗伯特把他载在了那批马上。他一句话没说,小罗伯特——不,他变了,他是个了不得的汉子了他变了多少啊!现在的他眉眼刚毅,再看不见此前犹疑忧郁的神情——罗伯特王子,载着他可怜的被开膛破肚的满身伤痕的老父亲……历经千辛万苦……回到了地面。那些小鬼对他无能为力,而就算是那些颇了不得的恶魔,也在那柄沾了圣水的宝剑面前一点办法没有。他们活该:他们背弃了耶和华。这是诅咒。包括他自己,也无能为力。他放任他的儿子为所欲为,绝不承认他内心十足自豪。真的,这经历足以让他在梅菲斯特面前狠狠炫耀一回——如果他们还能再次碰头——他亲爱的浮士德绝不可能为他做出如此惊人的举动。否则……至少,他不会孤零零地回到这儿来,除了借酒浇愁无事可做。那了不得的浮士德!梅菲斯特帮他做了那么多,而最后呢?唉,恶魔可真是一个被诅咒的行当!

“父亲……”罗伯特捧着班特兰姆的脑袋,眼里说不定还有点泪水。班特兰姆忍不住露出了微笑:他知道自己的肠子恐怕淌了一地,但这一点儿不重要。他的儿子,他亲爱的罗伯特,他此生的挚爱——承认了他。他愿意为他做出此等大逆不道之举——他们在一起,可以让地狱血流成注,没有一个恶鬼能得到豁免。他们在一起,背弃了天堂,背弃了地狱。从此只能游荡在人世,经受那永恒的磨难——但是别忘了,他毕竟是个恶魔,因此这点儿伤实在不算是什么。一切都已经结束,而他的儿子,他的儿子,他此生的挚爱——

“我说过,我已为你背弃了天堂,我也会背弃地狱……我的挚爱,我的罗伯特。”班特兰姆喃喃道,此前在那岩洞里的情景又回到了他的眼前。这回没有一个偷窥的葛莱琴了。他发觉自己恨透了那些扎着两个麻花辫的金发姑娘,她们愚蠢却和耶和华站在一道儿,因而获得了不应得的能力。至于他的儿子——亲爱的罗伯特——他几乎没有变老,现在甚至又露出了那熟悉的无辜而忧郁的神情——他一点都没变,罗伯特,他的小罗伯特。那懦弱又可怜的孩子,压根儿没有背弃天堂的勇气。这本应是他的福分。他为何要舍弃它呢?顺从而驯服,一点儿不会反抗。那个了不得的公主会给他所需要的一切。班特兰姆这无能的父亲所不能给予他的一切。幸福的生活,一点儿不重要的忧虑。一切,一切。然而他为何舍弃了那些,选择了他这被诅咒的父亲,选择了来地狱大闹一通?谁知道呢,谁知道呢。班特兰姆说那是因为自己,而这理由何其可悲。他宁可……算了,得了吧,他是个该死的自私的恶魔,如果他的儿子选择了他,那么他当然沾沾自喜。

罗伯特将脑袋埋在了他绝不体面的胸口,他也许哭了:泪水冲开了血污,露出了他胸口的烙印。魔鬼的烙印,无法洗去的烙印。即使剃掉那一片皮肤,当新生的嫩肉生长出来,也同样伴随着那烙印。永恒的——不,不要露出来,不要被看到,班特兰姆心想:小罗伯特不需要知道这些。小罗伯特应当无忧无虑,哪怕是懦弱地——度过他平庸而快活的一生。他会娶一个公主,然后生下一窝人类幼崽。他的英名永世流传,即使他并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事。他不会一脚踩空陷入地狱。他会升入天堂,和那些傻兮兮的天使在一起弹竖琴或唱歌。蠢得可笑的一生,但是他应该如此。没有什么忧虑——可是小罗伯特已经知道了:甚至,小罗伯特什么都知道。这可真糟糕,简直糟透了。时间对小罗伯特做了什么?没错,他还会露出以往的神情,可是他变了。小罗伯特变了。他沉稳而成熟,坚毅而果敢。他把他可怜的老父亲从地狱的永恒折磨里解救出来,骑着一匹白马,举着宝剑。令人胆寒。而班特兰姆,唉——他的时间,他的生命,他的记忆,他的一切——都停留在那个该死的午夜。

“我知道的,父亲。”罗伯特抬起头,看着班特兰姆的眼睛——班特兰姆再次痛苦地发觉他的小罗伯特确实不一样了,岁月待他不薄,而那可怜的恶魔却被忘却——“我什么都知道了。”班特兰姆发誓,他感到自己唇上落了一个吻,来自他最亲爱的儿子,他的小罗伯特。他可以死去了,如果他不是早就不算是个活人。没什么更甜美的梦境了,如果是地狱制造的幻境只为了让他得到这么一个甜美的结果,他愿意永远经受那折磨。

有那么一瞬间,班特兰姆想问他知道了什么——他知道他的母亲曾经如何诅咒他么?知道他曾许下的诺言?知道如何打破地狱的规律?知道他可怜的父亲曾为了重新行走在地面付出过什么代价?他可怜的父亲在那个该死的午夜之后又付出了什么代价?知道恶魔班特兰姆如今甚至按着恶魔的标准也算不上活着?——然后班特兰姆闭上了眼睛。啊哈,他已经得到答案了。一切。一切都知道了。一切也都失去了。班特兰姆闭上了眼睛,试着假装这一切不过是新的妄想,另一出错觉,总有人擅长编造此类情景,地狱里人才济济。……

确乎如此。当他再睁开眼睛,梅菲斯特在一边儿大笑。没有白马,没有宝剑,没有小罗伯特,也没有淌了一地的肠子。

这没什么,他想。梅菲斯特那个老不休的(倒不是说他很有资格说这句话),每当他陷入以自己该死的儿子(大概已经死了,说真的)为主题的噩梦,他总是这样醒来。地狱很暖和,恶魔们只能彼此相依为命,因为该死的法则(谁又知道那是什么?就和五步抑扬格的限制一样牢不可破。)限制他们谁的灵魂都无法得到,无论是浮士德还是罗伯特。

于是最终,直到世界终结,直到阿米加顿之战,他们拥有的也只有彼此,无论双方都是多么不情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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